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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绥宁县   发布时间: 2019-03-14

湘发改财金〔2018〕954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通知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等28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39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对省卫生健康委推送到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在“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进行公示的医疗服务领域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季度将执行情况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发改委。        附件: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11月23日附件: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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